岳飛被害不是莫須有的罪名,不是政治低能,岳飛被害的原因找到了

岳飛字鵬舉,南宋抗金名將,1140年,金人完顏兀朮毀盟攻宋,岳飛揮師北伐,很快收復了大片河山,迎接二聖指日可待。宋高宗、秦檜卻一意求和,以十二道「金牌」下令退兵,岳飛在孤立無援之下被迫班師。隨後在宋金議和過程中,岳飛遭受秦檜、張俊等人的誣陷,被捕入獄。1142年1月,岳飛以莫須有的「謀反」罪名,與長子岳雲被捕,紹興十一年臘月二十九,岳飛風波亭被害。長子岳雲同時被誣入獄,與其父岳飛同時被害,時年23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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岳飛被害,為什麼是「莫須有」的罪名?說到岳飛被秦檜殺害,現在有許多人認為有兩個原因。

一、一部分人認為岳飛被害不是秦檜等奸臣的陷害,而是因為岳飛的「政治低能和政治觸角不敏感」,說他始終把「克複中原,迎回二聖」掛在嘴邊,,這無疑是在否定宋高宗趙構的皇位的合法性,因此趙構容不得岳飛。

但「迎接二聖」這個問題在岳飛以後就很少提及。有一次,君臣二人促膝長談,高宗趙構決定為岳飛擴充軍隊,岳飛心情澎湃,覺得收復中原有望。便親手寫成一道《乞出師札子》。飛陳述了自己恢復中原的規劃,而且此時已不再提及迎還「二聖」或者「淵聖(宋欽宗)」之事,只將欽宗包括在「天眷」之中。由此可見,完全不是岳飛政治水平低和觸角不敏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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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說到另一個致死岳飛的原因,有些人認為是岳飛收到金國要放歸欽宗的太子趙諶的諜報,這是金人惡毒的陰謀詭計,這和以後發生在明朝的「天子叫門」如出一轍,也就是讓自己人內鬥。岳飛對此表示擔憂,在入覲時向高宗提議立其養子趙瑗(宋孝宗)為皇儲,以示高宗之正統,這完全出於對高宗立場考慮,也是為了國家的穩定考慮,其實,歷史上大臣參與皇帝立儲之事比比皆是,皇帝都是主動徵求大臣意見呢?比如,劉邦就主動徵求立小兒子劉如意為太子之事。丞相周昌發表不同意見,也沒見劉邦把丞相周昌殺害呢?我覺得從公從私考慮岳飛都沒錯誤。可能高宗趙構在姿態上對此提議不滿,責備了岳飛,但絕不會從心裡為此事加害岳飛。

拋開這兩個原因之外,1.不提迎二聖,2.不干預立儲。岳飛還有什麼地方做的令皇帝不滿意呢?退一步來說,假如秦檜和皇帝與金人達成「和議」,宋朝屈辱的作為金國的一個番邦存在,那麼,金人勢必會送回二聖吧,這和迎回二聖沒有實質的區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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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就有點蒙圈了,難道真的是莫須有的罪名嗎?

原來岳飛的罪名藏在這裡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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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二月廿七日,秦檜以宰相身份代表宋高宗跪在金使腳下,答應取消宋國號,作金的藩屬,並每年納貢,南宋與金的第一次和議達成。

岳飛表明自己不趨附和議,誓要"唾手燕雲,復仇報國"。飛對朝廷加封的開府儀同三司官銜,雖三詔而不受,他在辭書中說:"今日之事,可危而不可安,可憂而不可賀。可訓兵飭士,謹備不虞;而不可論功行賞,取笑夷狄。

其後岳飛又自請隨宋使至西京洛陽謁掃先帝陵墓,以趁機窺探金國虛實,但未被允許。再后,飛又上二札子,要求解除自己的軍職,字裡行間對和議之事不無諷剌之意,高宗、秦檜先未予理睬,后批示不許。

1140年(紹興十年)五月,金國內部發生政變,「和議」廢除。金人再次入侵中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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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以上的敘述來看,秦檜和皇帝苟且偷生的醜態百出,在岳飛的「忠心愛國」的思想對比下,高尚和卑賤立判可見,岳飛的完美更加顯現出秦檜的猥瑣。這樣的對比,讓以後秦檜有何臉面在朝中發話施令?作為一國之君的趙構何曾不這樣認為呢?兩人一拍即合,殺害岳飛,一方面立威,一方面落得耳根清凈。岳飛被害后,從此朝中再沒有不同的聲音了。